近日,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派駐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檢察工作站揭牌成立,該工作站直接下沉到知識產權保護一線,這種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新模式,是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
“栽下梧桐樹,引得鳳凰來”。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深耕“鼓勵發展”“守法經營”“安全保障”“明確界限”和“全面協作”五個方向,切實找準把握檢察工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為錫林郭勒盟法治營商環境栽下法治梧桐。
深耕“鼓勵發展”方向,增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去年6月4日,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召開“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優化營商環境”座談會,征求意見建議15條,并逐項落實反饋,進一步拓寬同企業聯系渠道。從今年2月20日起,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實地走訪與線上調研相結合,深入了解錫林郭勒盟地區企業法治訴求。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深耕“鼓勵發展”和“守法經營”方向,聚焦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需求側”,改革檢察法律監督“供給側”,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以更多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助力企業解決好“發展中的困難、前進中的問題、成長中的煩惱”,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切實真正做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經濟發展”。
深耕“守法經營”方向,筑牢法律底線。去年,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辦理內蒙古君聯生物有限公司申請監督案中,針對在案件中發現的工傷保險費繳納不規范問題,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改進工作檢察建議,促使其改進工作。同年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開展“服務小微企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共提出檢察建議6件,均被采納。印發了《全盟檢察機關保護錫林郭勒大草原第一個五年規劃(2018-2023)》,部署開展保護錫林郭勒大草原公益訴訟專項活動,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將服務企業經濟發展理念貫穿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始終,常態化開展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與企業聯絡機制,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深耕“安全保障”方向,服務“六穩”“六保”。平安穩定、誠信有序的營商環境,才能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安心創業。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依法打擊侵犯民營經濟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對強收“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涉黑涉惡犯罪,進行嚴厲打擊,保障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民營企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對合同詐騙、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損害商業信譽、假冒注冊商標、串通投標等犯罪活動依法嚴厲打擊,及時為民營企業追贓挽損、恢復商譽、保障權益。嚴格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產權糾紛與惡意侵占、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等界限;被索賄、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處理,對因正常經營活動而涉嫌行賄的,具有自首、立功情形或積極配合調查、認罪認罰的,依法從寬處理。
深耕“明確界限”方向,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東烏旗檢察院辦理的張某某逃稅罪、非法占用農用地、偽造身份證件罪一案,辦案機關堅持依法辦案與維護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秩序并重,在追繳稅款,回填、復墾綠化非法占用農用地的基礎上,實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結合企業經營運轉所面臨的困難,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取保候審。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和正常經濟活動。
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在辦理涉企案件時,充分考慮民營企業不同的經營管理模式,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建議,最大限度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經營。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自去年2月始,開展為期9個月的涉非公經濟案件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共排查出相關案件8件。
深耕“全面協作”方向,形成強大合力。“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推動各單位聯合、兩級院聯動,與錫林郭勒盟工商業聯合會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升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維護民營企業家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實效。錫林郭勒盟兩級院實現派駐公安機關檢察官辦公室實現全覆蓋,根據偵查監督基本職能定位,依法開展包括涉非公經濟在內的各類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
已有企業留得住、發展得好,外來企業才會愿意進來、創業興業,從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動和社會創造潛力。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將以“質量建設年”為抓手,積極履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提升法律監督的質量、效率和效果,為實現錫林郭勒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法治基礎。
作者:趙艷 康健
稿件來源:錫林郭勒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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