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在急處,精細化服務聚焦需求
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如何更好地保障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需求?企業有所需,司法有所為。錫盟兩級法院整合“移動微法院”“云上法庭”和12368熱線等平臺資源,優化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線上調解、網上繳費、智慧庭審、電子送達等系統功能,努力創造便利訴訟條件,全力實現立案“不打烊”、審理“云端見”、執行“不掉線”。
強化機制建設,凝聚法治合力。研究出臺《關于為全盟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涉營商環境案件甄別分析與質效監督實施辦法》等制度,在服務“六穩”“六保”、鄉村振興、法治政府建設、金融司法保護、破產審判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具有牽引性、標志性、操作性的制度措施,不斷拓展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深度和廣度。
強化理念引領,優化助企路徑。錫盟兩級法院牢牢堅持將便民利企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開展走訪調研和“送法進企業”等活動,增進溝通交流,充分了解企業發展的司法需求,以及影響企業發展的法律問題和困難,明確重點、理清思路、共商對策。舉辦以“優化營商環境 法律護航發展”為主題的“法觀縱橫—錫法論壇”,兩級法院從不同角度開展討論交流、進一步凝聚共識,回應好企業的現實司法需求。
辦在實處,高效化審理回應關切
安全和穩定預期是增強企業安全感的有效保障。錫盟兩級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依法尊重和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依法從嚴打擊各類擾亂民營企業經營的刑事犯罪,妥善審慎審理非法金融、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為企業正常經營送上“定心丸”,助力構建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
經過耐心釋法明理,當事人雙方握手言和,不僅案結事了,而且大大減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錫盟兩級法院積極構建化解民商事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四兩撥千斤”調解功效。2021年,錫盟中院成功促成涉上海某公司45件侵犯商標權糾紛系列案件以訴前調解方式結案。
為了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的依法平等保護,錫盟中院與市場監管、知識產權部門建立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訴調對接機制,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高效多元化解知識產權糾紛。除此,與盟發改委等16個部門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先后出臺《破產案件審理指南》《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操作規程》等制度,啟用破產案件“釘平臺”,優先適用網絡債權人會議,為實現企業要素重新配置、生產資源有效利用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做到難處,規范化執行保障發展
法治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錫盟中院在執行湖南某高新技術有限公司與內蒙古某化工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對廠房、設備及運營車輛與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資產采取“活封”措施,準許被執行企業繼續使用相關設備,并支持鼓勵將生產經營的產品交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最終該案以和解方式履行完畢。
錫盟兩級法院堅持把執行體制機制創新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突破點,深化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建立分段式、集約化、專業化辦案模式,不斷提升規范化執行水平。常態化開展專項行動,有效壓縮執行周期,靈活適用執行措施,順利執結一批涉企疑難復雜案件,依法適度懲治一批違約失信行為,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堅持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盡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替代性保障、執行和解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企業的不利影響。
全區政法機關開展“迎接二十大、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大討論活動,錫盟兩級法院聚焦各類市場主體需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推出一批務實舉措、辦好一批重點案件、解決一批突出問題、完善一批制度機制,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保障。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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