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的具體要求有:
1、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出資人認繳的出資額;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3、注冊資金應當符合法律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