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針對醫師存在的不良執業行為,根據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采用記分的方式予以記錄,當醫師的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到一定分值將對醫師給予一定的處理,如參加離崗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嚴重的將影響醫師定期考核等。
杭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對于醫師不良執業行為類別主要分為執業資質、醫德醫風、病歷文書、處方、藥品、醫療器械、傳染病防治、醫療事故(損害)、醫療技術、互聯網診療、其他。
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情況作為職稱聘任、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醫師當年度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達到12分以上的,醫師個人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級。醫師主要執業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下列情形安排醫師接受1-3個月的離崗培訓、繼續醫學教育。
1.記分累計達到12分、不滿14分的,離崗培訓1個月。
2.記分累計達到14分、不滿18分的,離崗培訓2個月。
3.記分累計達到18分以上的,離崗培訓3個月。
《辦法》規定:醫師不良執業行為的記分周期為三年,與醫師定期考核周期一致。一個記分周期期滿后,該周期內的記分清零,重新開始下一周期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醫師執業機構發生變更的,其記分連續累積計算。
2022年是杭州亞運會的舉辦年,《辦法》的實施,有助于規范我市醫師執業行為,增強醫師依法執業意識,促進醫師依法執業、誠信執業,也為做好亞運會醫療服務保障工作,“辦好一個會,提升一座城”,貢獻衛健力量。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