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科院停用中國知網一事引發熱議,隨后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回應紅星資本局稱“已關注知網涉嫌壟斷問題”。其實,去年就已有人狀告中國知網侵權,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
紅星資本局4月28日獲得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山東省女作家唐效英于2021年委托山東耕清讀雨律師事務所律師,起訴《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系“中國知網”運營方)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法院近期一審判決被告賠償22800元。
圖據視覺中國
原來,唐效英已在《讀者》《意林》《青年文摘》《思維與智慧》等多家知名報刊雜志上發表數篇作品。《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未經唐效英授權,在其網站www.cnki.com.cn有償向公眾提供唐效英55部作品的在線閱讀及有償下載服務,其中因知網期刊來源不同,重復上傳了2部作品。
唐效英認為,《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侵害了其對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別是中國知網的影響力及侵權范圍,并結合其獲利情況,唐效英要求《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按照每篇1200元承擔所列賠償責任及合理支出費用。
隨后,唐效英委托山東耕清讀雨律師事務所,向山東省沂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于去年12月6日立案,今年3月9日公開審理。
庭審中,《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辯稱,案涉文章為案涉作者已經發表在相關期刊,屬于該期刊的具體內容,而該期刊作為匯編作品具有獨立和完整的著作權,公司已就期刊在中國知網的收錄和信息網絡傳播取得期刊方授權,公司具有合法授權,并未違反法律規定。公司自20世紀末即開展學術期刊集成上網工作,案涉作者作為專業投稿人,存在大量向期刊投稿并由期刊收錄的情況,對于學術期刊被公司收錄事宜顯然是知情的,但案涉文章作者在此之前從未提出任何異議,應當認為作者實際知情和同意答辯人使用。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結合本案件,《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未經唐效英許可,在其運營的網站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侵害了唐效英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唐效英要求《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
一審裁判文書
最終,法院判決:《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賠償唐效英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2800元等。
一審裁判文書
山東耕清讀雨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青元律師向紅星資本局透露,對于一審結果,《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不服,目前正在上訴,二審開庭時間還沒有確定。(記者 李偉銘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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