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千元的高檔化妝品以極低的價格就能買到?4月25日,江蘇揚州市廣陵區(qū)法院公布了一起化妝品“真瓶裝假貨”售賣案件,一犯罪團伙非法所得金額達3100萬元。
澎湃新聞26日從廣陵法院獲悉,2016年至2020年7月初,韓某、池某、李某等人在未經(jīng)“海藍之謎”“希思黎”“SKⅡ”“萊珀妮”“雅詩蘭黛”等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通過購買注冊商標的化妝品空瓶和包裝、正品化妝品,以及制造化妝品的原材料等,采用將正品化妝品進行稀釋后灌裝到空瓶中的方式,在網(wǎng)上購物平臺對外低價銷售。該團伙還以貨品來源于不同銷售地,所以呈現(xiàn)的版本不同為幌子,騙取消費者信任。
其中,韓某主要負責購買用于制假的原料、空瓶及銷售等事宜,池某則主要負責灌裝、打包、發(fā)貨、財務等工作,李某主要負責灌裝、打包等工作。三人先后在北京某小區(qū)共同制造上述假冒注冊商標的化妝品,并通過網(wǎng)店對外銷售至揚州市邗江區(qū)等地。經(jīng)查明,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間,該團伙非法經(jīng)營額達人民幣3100萬余元。
該案中高檔化妝品空瓶大部分來自陳某。經(jīng)查,2017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間,陳某知韓某等人實施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仍向韓某出售前述注冊商標的化妝品空瓶,銷售得款1017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韓某、池某、李某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告人陳某明知他人實施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仍為其提供用于實施上述犯罪行為的幫助,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亦構(gòu)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去年中,廣陵法院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韓某、池某、李某、陳某等人四年至兩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沒收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829.5萬元,向各被告人繼續(xù)追繳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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