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1、房屋抵押登記手續首先需要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除此之外還需要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房地產權證原件和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合同以及房地產抵押合同原件。辦理期限從受理登記申請那天起7天內,如補件,文件補齊日為受理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解除房屋抵押登記流程
解除房屋抵押登記流程如下:
1.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房貸后,持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通知單,到公積金中心出具《關于解除房屋產權抵押的通知》。
2.領取他項權利證借款人持本有有效身份證及解押手續到公積金中心領取房屋他項權證、解押通知單。
3.辦理解押手續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他項權利證、房產證、還款證明等資料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產解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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