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東西不想要了可以退嗎?
1、買的東西如果沒有瑕疵,只是不想要了不可以退,除非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買東西定金交了然后不要了定金給退嗎?
“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商家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相關規定,商家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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