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范圍內率先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探索建立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四合一”審執模式,發出浙江省首份“生態修復補植令”……近年來,安吉法院聚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轉化,以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為抓手,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積極打造環境資源審判的“安吉品牌”,為司法護航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了“安吉經驗”“安吉智慧”。
“浙江安吉法院森林法官守護森林竹海,踐行‘兩山’理念……”3月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安吉法院“森林法官”被驚喜“點名”。
據了解,“森林法官”設立于2021年11月,由安吉法院根據“一鎮(鄉、街道)一庭一法官”的原則點對點配備,主要負責開展涉林法律宣傳工作,為林農、林業管護人員提供法律咨詢;落實就地審、當庭宣判的巡回審判模式,為鎮(鄉、街道)、村(社區)提供森林資源網格化執法服務,以及審理涉及林草濕資源類案件、懲處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等。
截至目前,安吉法院已有120名“森林法官”下沉全縣215個村社。在升級打造“國字品牌”環資審判金名片的道路上,這120名“森林法官”將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為司法守護安吉綠水青山再升級一道堅實的保護屏障。
“我們始終堅持‘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觀。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化改革創新,完善拓寬森林法官機制,以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守護森林竹海,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安吉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亞琪說。(記者 楊君左 通訊員 孫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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