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的李先生遇到了一件讓他頗為煩惱的事。2021年12月8日,他與合肥眾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工期為2個月,可是一直到2022年1月4日才開始有工人進場施工,隨后又對施工效果感到不滿意,便與其協商提前解除合同。如今,他又花錢重新找了裝修公司,可與合肥眾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之間的退款問題遲遲未解決,并稱對方拉黑微信“玩起了失蹤”。
3月1日,記者從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在接到反映后,始終聯系不上該公司負責人,且已經人去樓空。下一步考慮將其列為經營異常名錄。隨后,記者輾轉聯系上該公司負責人朱磊,他回應稱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講述:交完第一筆材料款后,開工卻延期
2021年12月,李先生開始為自己的新房準備裝修,便通過熟人介紹,認識了合肥眾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朱磊。“(2021年)12月8 日,我們就簽了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說好兩個月的工期。”李先生介紹稱,房子主要是簡裝工程,總費用在54000元,包括廚房、衛生間、大廳、房間臥室和陽臺等區域。
簽訂合同當天,李先生交了第一筆16200元的材料款,剩下的費用將根據施工節點分三批交。按照合同規定,開工日期為2021年12月10日,即首期工程款到賬的第三天為開工日期。可是李先生發現,交完第一筆款項后的數日內,遲遲沒有施工隊伍進場裝修,這讓李先生很是著急。
“后來我就催了好幾次,一直到(2022年)1月4日才來,本來兩個月的工期,這一下就過去了近一個月的時間了。”李先生稱,好不容易等到施工隊開工,砸墻、水電等工作也開始進入施工軌道,朱磊便開始要第二筆款項。
糾紛:施工不滿意提前解除合同, 又陷入退款糾紛
“按合同,第二筆款項應該是水電做好,驗收合格后再給的,可是我當時發現水電做反了,需要砸了重做,在這種情況下,我就拒絕支付第二筆材料款。”李先生告訴記者,本來延期開工就很讓他生氣,距離裝修竣工日期也僅剩不到一個月,現在施工效果不滿意,他當時很擔心接下來的交付標準很難達到自己的要求。
在這之后,李先生便決定找朱磊協商提前解除合同。“找了幾次后,對方同意,不追究提前解約所需要支付的違約金,只需要把他們做過的項目進行費用結算就行了。”李先生稱,1月28日,他們簽訂的《合同解除協議書》中寫明:因甲、乙雙方存在施工上的分歧,現甲、乙雙方同意自愿解除合同,已完成的項目雙方達成協議,由甲方(業主)承擔全部費用,已完成的項目有水電、隔層、拆除、水泥黃沙、垃圾運費,總共17824.2元。
根據協議書,李先生還需要再支付約1000元的費用,便可以正式提前解決。然而,他們在這里又出現了分歧。“他們1月4日才來開工,總共前后干活就3天,而且效果還不好,出現了問題,現在卻認為已完成的項目有17000多元。”李先生認為,朱磊所提供的已發報價清單并不準確,“我后來也找專業團隊鑒定了,他們已完成的項目不到1萬元,應該是他退我錢。”
雙方就此產生分歧,李先生嘗試多次電話協商未果,還稱對方將其微信拉黑,不再與其聯系。
回應:建議走司法途徑解決
那么,究竟是否如李先生所言呢?3月1日下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輾轉聯系上該公司負責人朱磊。他回應稱,之所以開工延期,主要是簽訂合同后需要花時間找工人、找材料等,“所以才到(2022年)1月開工。”
記者問是否存在對方對施工不滿意的情況時,他則表示他們的施工并無大問題,也是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施工。“后來他執意要提前解除合同,我們也就同意了,但要把我做完的項目費用要結算好。”朱磊表示,根據已發報價清單,他們已完成的項目確實花費了17000多元,還需要對方再支付1000元左右的費用。
朱磊告訴記者,目前其公司正在尋找新的辦公地址。李先生之所以聯系不上他,主要是因為不想與其做過多無效的解釋。“他要是覺得我們做的不值這個錢,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到時候法院怎么判,我們就怎么做。”
記者也聯系到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里墩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月7日,他們便接到了李先生的情況反映,也于當日前往該公司注冊地址準備找負責人協商解決。“他公司注冊地址在合肥市蜀山區長江西路478號松芝萬象城那里,但我們去了后發現已經換了別的公司了。”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下一步他們考慮將其公司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并建議李先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記者 呂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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