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
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8日,因發行人已完成財務資料更新、發行人律師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已出具復核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深交所恢復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禾股份)發行上市審核。光大證券為其保薦機構,擬募資12億元。
2021年09月30日,發行人因IPO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需要補充提交,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相關規定,深交所中止泰禾股份發行上市審核。
泰禾股份是以泰禾集團核心資產整合設立的規范化股份制企業,專注于作物保護及新材料領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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