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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平縣檢察院結合辦理的一起財產刑執行監督案件,依法能動履職,以內部線索移送為基礎、外部協同辦理為補強,暢通保證金流轉動態信息渠道,助推取保候審保證金管理規范化。
西平縣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罪犯康某一直未向縣法院繳納罰金。經調查核實,因信息銜接不暢,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階段取保候審時繳納的保證金,未能及時移交用于折抵罰金。該院遂督促縣法院、公安機關履行保證金移交手續,為當事人解決了實際問題。同時,該院以個案辦理為契機推動類案監督,聯合縣公安機關、法院開展取保候審保證金專項清查,對轄區內社區矯正人員涉財產刑判決及保證金退還情況進行全面清查。
內外協作 打破數據“壁壘”
在清查中,該院通過檢察統一業務系統對2021年以來在偵查環節采取取保候審保證金強制措施判決進行篩查,經線上初篩、線下文書材料復核,篩選出采取取保候審保證金強制措施143人;隨后,引導公安機關通過智能系統對2021年以來采取取保候審保證金強制措施的人員篩查,統計符合移交退還條件的具體案件信息;從法院調取判處罰金刑但未得到執行的財產刑案件數據,逐案逐人核實執行人財產刑執行最新情況,與未移交退還保證金的數據進行比對碰撞,獲取可執行財產線索。目前,共梳理出被法院判罰金且未被公安機關移交退還保證金12人。
能動履職 助力監督“賦能”
為確保保證金及時移交和退還,該院督促法院、公安建立暢通信息銜接渠道,監督公安機關通過電話聯系、短信提醒等方式通知當事人或家屬辦理取保候審保證金退回手續,共計6萬余元。此外,對應當返還而未返還保證金的案件進行梳理,全面核查保證金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在銀行設立取保候審保證金專用賬戶、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及其他違反保證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堵塞管理漏洞,助推保證金管理規范化。
下一步,西平縣檢察院將繼續用好、用活‘數據外腦’,在實踐應用中不斷完善監督系統各項功能,通過類案監督的信息化、智能化持續促進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規范、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滿意度。(馮占華 劉奕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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