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什么職務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為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主要包括對外簽字權、財務的控制權、參與訴訟權等。
從某種意義上講,擔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權力。
但是,雖然權力很大,法定代表人對其行為及企業的行為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具體包括:
1.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屬履行職務的行為,因此而產生的相關民事責任,均由公司承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并不會因其職務行為而需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自己因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可要求其賠償。
2.行政責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行為的直接負責人員,因此行政機關可以根據相關給與其行政處罰。
例如公司存在債務違約或者偷稅漏稅等問題,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會被行政機關采取限制離境等措施。
3.刑事責任?!缎谭ā返膯挝环缸镏?,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以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司法實踐通常將法定代表人認定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并據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三、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有什么區別
二者的區別如下: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一個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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